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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村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摘要]中共马村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焦作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30日,焦作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马村区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6年2月26日,对巡察马村情况进行了意见反...

中共马村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焦作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30日,焦作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马村区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6年2月26日,对巡察马村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马村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逐条逐项对照,认真整改落实,使巡察整改真正发挥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作用。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区委高度重视,把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区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区委书记翟耀南同志多次深入到部分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区委常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整改,在全区上下形成了深化整改落实的整体合力。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24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了“三级台账”制度,即在全区建立总台帐、各牵头单位建立分台账、各责任单位建立明细台帐,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统一标准;各牵头单位也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担任组长,将各自承担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每项任务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5家牵头单位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定期到整改所涉及单位指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三)建章立制,整体推进。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重点听取案件查办推进情况,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三项推进机制:“一周两碰头”制度、简报通报制和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紧密结合马村区实际,建立符合推进马村发展的制度、机制,围绕问题是否解决、机制是否建立、作风是否转变、工作是否落实的目标,完善机制,真正起到举一反三、扩大效果的作用。
      (四)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中去,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整体协调,全面推进。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边查边改,边整边建,不断建立完善查找和发现问题的制度机制,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构建互相衔接、互相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
二、全面抓好整改,确保逐项落实
      (一)区委办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共7项)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印发《关于成立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常态工作来抓。二是转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问责暂行规定》,认真开展“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2次。三是区委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听取两次区委常委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目前,已制定区委听取党风廉政情况汇报会议预安排。四是严格执行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2016年上半年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五是区纪委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制定《2016年区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方案》,每年召开两次基层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汇报会,听取基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六是健全完善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研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2016年上半年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七是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的通报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出台《马村区纪委监察局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建立“清风马村”微信公众号,并在区政府网站设立曝光台,对典型事例进行通报曝光提升反腐倡廉效果。目前,已对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八是抓好市委第四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巡察组移交信访事项和问题线索83件,已办结82件,其中利益诉求类20件,已办结20件;涉法涉诉类21件,已办结20件;纪检监察类42件,已办结42件。1件涉法涉诉类问题因案件发案时间距现在较长,受侦破技术限制,未结案,已申请延期,正在积极办理中。九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区委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巡察机构,制定了2016年巡察工作方案,启动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对演马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开展了专项巡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北山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巡察。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工作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2.区委、区政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偏少。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区委、区政府班子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马文〔2014〕30、31号文件的通知》(内部明电〔2016〕7号),制定出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计划。今年以来,区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政府召开2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一些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一是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继续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马文〔2014〕30、31号文件的通知》(内部明电〔2016〕7号),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精神进行重申。研究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向区委及区纪委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和抓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等情况进行明确。二是定期不定期听取区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抓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等情况汇报。目前,已制定了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预安排,按计划听取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委各部委、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4.一些党委部门“两个责任”任务不积极主动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二是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以口头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印发内容空洞的文件等情形,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对各单位制定印发的文件进行审查,目前,已审查单位33家。对区教育局、区商务局、演马街道、马村街道等单位的会议记录、文件制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已开展检查2次。三是由区纪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计划,在年度集中考核时,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对综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目前,已提醒约谈86人次。制定区委全年会议预安排,将纪委考核情况纳入会议议题,听取纪委考核情况汇报,研究问责情况。四是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履行“一岗双责”、“两个责任”情况督查。制定《2016年上半年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对“一岗双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2次。
5.个别领导干部不敢担当。
       一是成立全区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下设11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和效能监察组,由县级领导分别担任组长或成员,负责工作落实。二是开展治理“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系列活动,重点查处“庸懒散低乱”等机关作风效能问题。按照《关于治理为官不为、倡导敢于担当的六项要求》(马办〔2014〕20号)文件精神,围绕八个重点领域,已开展专项治理5次。三是组建效能监察组,制定《效能监察组2016年工作方案》,对领导干部工作不敢当、不能靠前指挥、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监督问责。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活动9次。
6.会风问题。
        一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成果,建立会议报批制度,精简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马办〔2016〕9号),对发文数量和篇幅,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进行了规范,并加强精简会议、文件监督检查,已开展监督检查1次。二是完善决策议事规则,建立《重大事项会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上会议题,会前充分酝酿、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酝酿不成熟的不上会研究,会上不搞临时动议。
7.一些部门、地方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习惯于上交矛盾。
       一是强化教育,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增强干部履职意识。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党务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马文〔2016〕18号)、《关于印发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区直部门目标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马办〔2016〕7号),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履职意识,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开展“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治理活动,着力整治“庸懒散低乱”等机关作风效能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查处问责。按照《关于治理为官不为、倡导敢于担当的六项要求》(马办〔2014〕20号)文件精神,围绕八个重点领域,已开展专项治理5次。成立全区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效能监察组,制定《效能监察组2016年工作方案》,开展效能监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活动8次。三是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作用,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制定出台《马村区纪委监察局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建立“清风马村”微信公众号,在区政府网站设立曝光台,已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四是开展失职渎职行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区政府办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共8项)
1.企业周边“软”“硬”环境差。
一是针对宝丰电缆周边道路路况差的问题,积极开展问题调查,深入企业逐家发放意愿调查表,征求相关企业对周边路况意见及道路整修建议。重点针对问题路段,聘请专业人员提前进行了工程造价预算和企业筹资方案,制定了修路推进计划。经调查,企业普遍反映当前生产形势不佳,经济效益下滑,集资修路意愿不强。我区正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待到下半年时机成熟再予以实施。二是针对企业存在的周边环境问题,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了“清风马村”微信公众举报平台,设置“四风随手查”举报窗口。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建立“曝光台”及“我要举报”等窗口,对群众举报线索,严格按照程序认真进行调查。
2.个别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招待费超支等。
       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成立了2个审计小组,分别对7个街道办事处财务问题进行审计核查,共收集问题20条,全部建立了台账,目前建章立制9项。二是建立健全了全区财经监管机制,完善了会计、出纳工作职责,制定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规范的有关规定(试行)》《马村区财政局财政所相关制度》(制度汇编),并将财经管理长效机制延伸至村(社区),定期督察。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或给予了组织处理。
3.一些区直部门领导“等”、“靠”思想严重,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
       一是对文昌路路况差等影响民生的问题进行排查,列入近期或中长期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整改。经认真排查问题,共排查出9条问题。截至目前,完善交通设施、整修人行道、提升道路绿化面积等8条整改事项已完成,文昌路的坑槽修补工程编制预算已完成,因与热力管网工程工期冲突,决定延期施工;文昌路改扩建工程已通过省审核并下达修路计划,招标程序已经启动。二是开展“庸懒散低乱”专项治理活动,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效能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效能督查组,坚持每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项目单位责令整改,直至整改到位。三是将政策性资金和项目争取工作列入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鼓励和引导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围绕民生工程、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资金和项目。四是科学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设立近期和长远目标,着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硬环境,切实引领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4.一些执法监管单位执法不严、监督缺位、推诿扯皮,致使“双违”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一是明确执法监管单位责任,制定治理“双违”执法部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规划等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经常性、常态化监管,定期对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加大问责力度,按照新颁布实施的《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问责机制》,严肃对“双违”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积极开展“双违”集中治理行动。双违办、各街道办事处均建立了“双违”巡察机制,制定了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定期对辖区进行巡察,并建立巡察工作台账,适时组织集中治理行动。
5.以前未能严格执行各项人事制度规定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用人进人问题,由区监察局牵头,组织人社、编办、组织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排查治理。目前,相关问题市纪委正在查办。我区正在配合市纪委调查处理,边梳理、边整改,并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二是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按照全区综合计划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先计划后使用,无计划不使用”的原则,年初认真制定当年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制定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报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付诸实施。三是加强人事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人事流动程序,研究制定了《马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联审制度》,由编办、组织、人社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审批流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杜绝违规进人现象发生。
6.由于超编进人,有部分人员尚未入编。
        一是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核查超编人数和超编情况,建立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和超编未入编台账。二是针对超编人员情况,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并结合马村实际,研究制定了消化安置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待区编委会研究确定后,将严格按照方案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三是修订完善了编制使用综合计划制度,严把用人进人关。要求用人入编前,首先由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缺情况,如有空缺且在市编办核定计划数内,须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具编制使用通知单,然后再履行调动程序。
7.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不全,档案资料缺失。
       一是组织人社、组织、教育等部门就档案不全问题,对分管领域人事档案认真开展自查,并建立了问题台账。目前,省市正在统一进行档案审核工作,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我区相关部门正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逐步整改落实。二是制定完善了干部档案管理制度。结合上级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干部档案事前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干部档案事前审核制度,对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考核、工资、任免等进行严格审查,未核准之前一律不得办理录用手续。并健全完善了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鉴别、整理、保管、安全保密、利用、转递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档案管理水平。
8.区财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监管不到位。
       一是认真组织财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自查,并建立问题台账认真整改。对7个街道办事处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稽查,发现有4个街道办事处存在违规使用往来结算票据问题,目前相关问题已处理处罚到位。各街道办事处的三资管理中心对村(社区)的财务管理情况也进行了督导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基本结束。二是建立健全了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财务督查制度,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4月11日至15日,督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第一轮督导检查,发现相关办事处财务中仍存在科目使用不规范、固定资产没有进行明细分类等相关问题,督查小组立即要求现场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三是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均制定了培训计划,定期对区、街道、村(社区)三级会计、出纳人员进行财会业务、财经纪律培训。今年4月份,已举办首期街道办事处财务人员培训班,参训20余人。
(三)区纪委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共3项)
1.一些执纪监督问责失之宽软。
         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提高认识和水平。制定《2016年度马村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按照上级培训计划,每年五次赴中央、省教育基地接受培训,现已培训3人。制定轮训计划,分季度抽调各单位纪检组长参与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能力,今年已轮训12人次。继续落实《马村区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组织基层纪检人员以案代训,目前已代训12人次。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岗位教育计划》,按照教育计划,利用每周二业务学习时间进行培训。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审查力度,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队伍监督。落实《区纪委监察局全员办案及案件线索会审制度》,继续实行全员办案制、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查办案件汇审制。规范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纪律审查、审理法规、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流程,严格线索处置、调查取证、执纪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安全文明办案等环节。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扩大线索来源,规范问题线索的收集整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下发关于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7项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接访纪律,规范言谈举止,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在区行政办公楼二楼设立了专门的接待场所,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举报窗口,安排专人查阅信访线索。
2.个别区直单位“一把手”发生违纪问题。
        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廉政教育。利用法院现场旁听、身边案例通报、基地体验感受、法制廉政教育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纪挺法前,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在监督检查,信访办理,执纪问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信访监督、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早打招呼、早提醒,杜绝“有组织、无纪律”现象。二是建立完善述廉考廉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述廉考廉,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管力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制定出台《2016年区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工作方案》,拟于8月份、12月份各召开一次基层单位党组(党工委)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同时开展了对重点单位“一把手”换届廉政谈心谈话活动。目前,已进行提醒约谈96人次。三是健全完善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实行离任交接和离任审计。四是健全完善岗位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下发关于对《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等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知,确保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发现和修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
        一是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查处。二是对腐败问题多或严重的单位,严格责任追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市委“五个一律免职”、“六条红线”的工作要求,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目前,已查处通报案件3起,涉及党员干部4人;制定印发了《马村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组成16个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公车私用以及辖区内KTV娱乐场所、饭店、较大规模的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利用五一、端午节等节假日共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0余条。
(四)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共4项)
1.以前抓干部队伍建设措施不力,没有形成凝聚力、战斗力强的领导集体。
         一是加强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层次抓好落实。以调训形式选派领导干部外出培训。目前,已经选派了5名县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外出培训,选派20余名科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培训;已举办了1期全区64名驻村第一书记参加的培训班,下一步还将按计划举办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等主体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措施办法,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干部将进行诫勉谈话等奖惩措施。三是根据中央有关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度考核、日常工作实际等情况,对干部到龄或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予以免职(或办理退休),对被问责追究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同时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班子适时进行调整。
2.以前未能严格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问题。
        一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排查了近年来全区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共排查出超职数、事业单位干部直接提拔进机关等两项问题。超职数问题已全部解决;事业单位干部直接提拔进机关问题已列出整改台帐,逐步整改,目前已转岗9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针对“混编混岗”、“违规设置领导岗位”现象,按照有关规定对领导职数进行严格核定的基础上建立了台账,明确了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同时增强相关人员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制定了干部考察培训制度,明确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和考察人员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同时,结合区委中心组学习,适时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选拔监督制度列入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制定了《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监督、事前审批等制度,保证干部选任工作质量。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干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改善征求意见方式,使用前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审计、信访、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提高甄别水平。着眼“四铁”队伍建设,将“20字”的好干部标准作为科级后备干部培养目标,优先选用基层一线干部,选用干部优先到基层一线任职,配齐配强班子。目前,已从部分区直单位选拔19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街道办事处,从街道办事处提拔重用14名优秀干部。
3.调整干部前保密不够。
        一是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及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范围和要求,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才能进行干部调整的讨论决定环节。二是改进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方式方法,干部考察中坚持“五重两参考”,在坚持领导干部民情日记、工作实绩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干部日常考评管理,努力在全区树立崇尚实干、注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程序环节的把关提醒,强化相关人员培训,在近期的街道办事处干部岗位调整中,对参与考察的23名考察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严格人员管理和纪律约束。四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密措施,发现泄密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4.农村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以党建“七大工程”(堡垒工程、文化工程、平安工程、清廉工程、同心工程、融合工程、助力工程)为统领,统筹推进“4+4+2”党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切实管用的监管机制。制定了目标考核细则和监督检查制度,按照“一周一督导、一月一评分、一季一观摩、一年一总评”督导方式,落实好检查考核工作。分类制定了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建设、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制度建设等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三级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措施等,指导全区基层四项基础制度有序开展和持续提升。二是完善管理方式,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探索实施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将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压紧压实,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加大村级场所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化村级议事决策机制建设,完善村级村务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整治活动。规范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和村干部培训制度,积极推行党员“1+10”联户制度,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完善了村级村务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针对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村级管理混乱、非访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2013年以来反映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共排查出16起案件,全部建立了工作台账,逐个落实整改销号。其中11起案件已办结,5起案件正在加紧办理中。
(五)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共2项)
1.一些信访问题化解不及时,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意见。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待区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马信领〔2016年〕6号),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接访的事项、职责、内容,规范了区级党政领导、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接访时间和要求。二是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的通知》,共排查积案23起,全部建立了台账,逐案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责任人、化解时限。目前已化解16起案件,7起案件正在化解中。三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问责”的处理机制。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区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方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措施来抓;起草了《关于推行“五级联动”、“三调对接”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关于对信访工作实行积分制考核的通知》,建立积分制考核机制,强化事中处置,为事后问责提供依据。四是针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单位落实责任查究。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九项工作制度〉的通知》作为责任查究的依据,对信访问题突出单位进行责任查究。
今年以来,马村区狠抓矛盾排查控增量,积极化解积案减存量,加强综合施策防变量,信访总量持续下降,赴京非访同比下降90%以上,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0%以上,没有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2.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问题集中。
         一是对2013年以来反映村干部问题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逐个落实整改销号。经排查,由区法院、区检察院、马村公安分局、冯营公安分局依法办理16起案件,其中11起案件已办结,5起案件正在办理中;纪检监察机关查处35起,已全部办结;区信访局交办信访群众反映村干部问题8起,已全部办结。二是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的成因进行分析,撰写出案件分析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三是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将村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融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由区司法局牵头对全区2013年以来的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收集整理,选择典型案件7起9人撰写完成了一万多字典型案例汇编,作为村级干部警示教育资料印发。四是多方位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出台了《关于推行“五级联动”、“三调对接”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多方位、多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三、完善长效机制,深化整改落实
       区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建统领全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牢抓在手中,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党风持续好转,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3127185
通讯地址:焦作市马村区解放东路3009
邮编:454171
电子邮箱:mcqxcbgs@163.com
                          

                            中共焦作市马村区委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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