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稳定、持续发展,确保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
焦作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焦卫监〔2015〕20号)要求,
沁阳市疾控中心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所,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9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全市各医疗机构的放射科、CT室、呼吸科门诊和呼吸科病房等科室,针对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等环节进行详细核查。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及时性、信息完整性以及按规定转诊工作以及乡镇卫生院对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督导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结核病疫情漏报、迟报、漏转和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现象,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规范了诊疗行为,对促进我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沁阳市疾控中心 田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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