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焦作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迅速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强力实施
沁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模范区(以下简称“模范区”)整治工作。
一是划定范围,高标要求。划定冢沁路-沁西路北500米以南、长济高速路以北、常付路城区段西500米以东、东环路东500米以西为模范区,涉及沁园、怀庆、太行、覃怀、王曲、王召共六个单位的辖区。立足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施工工地扬尘、渣土车扬尘、道路扬尘、楼顶浮尘、裸露路面扬尘、禁燃禁放区管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管控、机动车管控及油品等9大类工作,分类定标,建立了40余项标准,提高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是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了专责组,下设工业企业污染管控组、道路污染管控工作组、工地污染管控工作组、楼顶污染管控工作组、燃煤污染管控工作组、面源污染管控工作组、数据监控工作组7个专项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各个专项小组的职责分工。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既定工作分工也成立了专责组,负责相关领域内的污染管控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城区四个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污染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提高效率。
三是强力督查,严肃追责。市政府各环保督导组按照模范区创建标准,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日常督导与夜间突击并举的方式,以督查促工作,以追责保效果。对工作进展不理想、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跟踪督查、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经复查仍存在问题的实施追责,并对模范区创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月月排名。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每两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对重点任务推进、交办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度,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事项开展挂图作战、实时更新。各督导组按照专责组提交的工作方案及污染源清单,进行全程督查并迅速反馈给市环境攻坚办整理汇总,进行通报、曝光和追责。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境攻坚办不定时对督导组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更加有效有力地推进大气污染模范区整治工作的开展。(沁阳市环保局 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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