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3 11:26 我要投稿
10月20日,央广网报道王立军通过司法拍卖竞买的房屋不能正常入住。我院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现初步查明以下情况:
一、涉案房屋基本情况:
争议房屋通园小区二单元8号172.72平方(四楼),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系“南水北调安置房,归被执行人刘振道所有”(山阳区恩村三街村委会于2012年5月16日出具证明)。我院依法于2012年8月30日予以查封,2014年8月15日续查封,查封公告均广泛张贴。
二、房屋拍卖情况:
在对该房屋依法评估后,2015年5月12日,我院对房屋进行现场拍照,在淘宝网发布拍卖公告,依法进行司法拍卖。经过两次流拍,王立军于2015年7月22日在第三次拍卖时以32万元竞拍成功。
三、房屋拍卖后情况:
2015年7月27日,王立军的儿子随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房屋查封后,法院委托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代为保管)对该房进行了查看,房间干净无物品。执行案件承办人进一步告知竞买人该房是南水北调安置房,目前没有房产证。王立军表示房证问题自己解决。
2015年7月28日,我院将两套房屋钥匙交给王立军,并要求房屋保管人与王立军一同到现场交房,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王立军及其儿子给法院出具了证明“今收到通园小区6号楼2单元4楼8号钥匙两套”“焦作市山阳区通园小区六号楼二单元4楼西户,山阳法院已交付于我,办理房证一事由我自行处理”。同日,房屋保管人和王立军及其儿子到现场打开房门,查看无异后离开。
2015年8月3日,买受人王立军到我院领取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出具执行裁定书时,王立军提出将买受人变更为其儿子,但未提交竞买委托书,并表示回去办理。此后,执行案件承办人多次电话通知王立军来法院办理后续事宜,王立军自称在外地未来办理。
另查明,从2012年8月30日张贴查封公告到2015年7月22日房屋拍卖成交、2015年7月28日房屋交付王立军、2015年8月3日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没有任何第三人对该房产的查封、评估、拍卖、交付提出异议。该房屋也一直无人占有、居住。
2015年10月19日,王立军来我院反映,买受房屋被别人占据。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王立军反映的情况,我院高度重视。我们将进一步查明房屋现状和王立军在正常接收房屋后不能入住的原因,调查清楚后,依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2日
《关于央广网报道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拍卖房屋陷纠纷的调查进展情况 - 焦作山阳区法院网》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iaozuo.yuduxx.com/shanyang/26285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