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9 11:38 我要投稿
今年来,山阳法院通过司法途径,对生活困难的申请当事人进行救助,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压力,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据统计,今年以来山阳法院共对各类案件进行人司法救助9人次,救助金额共12.92万元。
现年61岁的王某只有一个21岁的独生儿子王强(化名),2011年以来,王强被两名90后女孩长期采取拳打脚踢、开水烫、烟头烫等手段进行殴打致伤。2015年王强伤情加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儿子死亡后,王某就成为失独家庭,(两名正在服刑期间的被告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妻子因儿子意外身亡受到强大刺激并患上抑郁症,丧失劳动能力,常年需要药物治疗,需要巨额医疗费用,家庭十分困难。了解了王某家的处境后,山阳法院立即通过司法救助渠道为其落实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他分担忧愁,这是山阳法院实施司法救助中的一个案列。
由于司法救助一般具有一次性并受额度限制特性,只能为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不能为其提供长期的生存保障,为此,山阳法院正在探索新的方式和途径,对于已实施发救助仍无法改善基本生存状态的申请人,将通过衔接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范围,同时,该院还主动加强与司法、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建言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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