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9 14:54 我要投稿
经营不善赔钱后,“郑军就在这8亩地的基础上,逐渐扩张,后来不知道咋弄的,到建子夏中学时竟然圈占了80多亩”。
学校传达室的一位郑姓老人说:“郑毛才30岁出头,建这么大学校他哪来的钱,还不都是当官的出的?郑毛家里有人当官啊。 ”这位老人还透露,“前几年学校租给温县一中分校了,一年租金是100万元,由县财政拨款。后来,温县一中分校搬走了,县教育局长(指王东武)又牵头租给了温县职教中心——现在职业中专招生不多,每年也就五六百人,学费都加起来还不够交租金的……”高昂的租金使温县职业中专举步维艰。温县职教中心的老师因工资发不下来,最近一直在闹罢课,并四处告状:“为啥教师发工资没钱,学校有场地不用,每年还要硬着头皮给子夏中学交100万元? ”
与教师发不下来工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郑军的豪车和别墅。在温县县城黄河路与慈胜大街交叉口附近的银苑小区,有三栋别致的联体别墅,中间一栋就是郑军的豪宅。
11月22日,记者到达这里时,一辆牌号为“豫AFL276”的白色别克轿车和一辆牌号为“豫H2953警”的白色现代轿车正停在郑军的家门口。记者调查证实:白色别克是郑军的座驾,而白色警车则是温县公安局副局长牛军的专用座驾。次日,记者致电郑军,郑军回答:“现在不方便,改天联系。 ”但截至发稿,郑军一直未有回音。
“要是没有上级领导关注,我就制造个轰动的新闻自杀。 ”张合义说。她整天奔走投诉,精神已濒临崩溃。因为合同是和“死人”王秀琴签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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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军的“官商”江湖
在河南温县,当地人对郑军的普遍评价是:“有钱有势更有胆”。
郑军,真名郑小军,“郑军”只是一个“江湖称谓”。温县人事局的档案资料显示:郑小军,从1972年起相继担任过温县城关供销社通讯员,温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温县法院副院长,温县县政府办主任,温县土地局局长(2000年,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为国土资源局),温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等职,目前退居二线。目前他很少去单位上班,“每天都在他的恒昌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办公室卖楼”。
据记者调查,恒昌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实为任春旺,此人是温县县城西关二街村上一任村支书。郑军与任春旺是“合作”关系。
知情人透露,1992年,时任温县县城西关二街村支部书记的任春旺,将该村一块面积为2.9亩的集体土地,廉价租给了时任温县法院副院长的郑军。郑军利用此地让其二弟郑健开办了 “红星凉鞋厂”。1994年,温县法院在“红星凉鞋厂”的前方建起了两栋法院家属楼,郑军发现此家属楼后面还有2亩多的一块斜角地,于是便去抢占先机。他首先将“红星凉鞋厂”租来的2.9亩集体土地,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关村民王某搞房产开发,接着又授意郑健将那块斜角土地和临地的一条路占为己有。
2007年,郑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那块斜角土地上盖起了一栋5层20户的商品楼,结果遭遇西关二街村王新安等村民的阻挡。后经谈判,郑健答应竣工时,分期付给每位村民5万元补偿款。2008年5月,款项如约付给了村民。没想到的是,“当时郑军指使郑健哄骗我们打个收条,结果收条内写上了‘保护费’字样。 ”王新安说。
3个月后,郑健以受到黑恶势力敲诈为名向温县公安局报了案,王新安等村民随后受到了刑事追究,并被勒令退还了“赃款”。 “我们真的很冤枉,还不敢告郑军……”
郑军的“合伙人”并不限于任春旺一人。知情者透露,经过多年苦心经营,郑军已经建立起了一个以利益为纽带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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