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4 10:50 我要投稿
2011-04-14 09:59:09 来源: 作者:
温政办〔2011〕19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温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十二五”期间,是我县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速推进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关键期,也是着力打造教育强县、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攻坚期。为使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现状,制定本规划。
关于印发温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
通 知
《温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教育概况
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193所,其中普通高中4所(含民办1所、分校1所),职业学校1所,初中26所(含民办3所),小学92所(含民办4所),教学点20个,幼儿园46所(其中公办园6所、民办园4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民办武校2所。全县在校生78431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8250人,职高在校生689人,初中在校生18194人,小学在校生37008人,在园幼儿14000人,特校在校生50人,武校在校生240人。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平稳发展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教育结构趋于合理,教育资源得到优化,“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师资力量不断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满意程度明显提升。
(一)经费机制得到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基本做到了“三个增长”,教师工资能够按时足额拨付。
(二)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建立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小学校舍建筑总面积达23.7万平方米,生均6.72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总面积达13.32万平方米,生均7.85平方米。15所小学、15所初中图书、仪器及各类器材配备达到省定一类标准,77所小学、11所初中达到二类标准;小学生均图书达30册,初中生均达40册;全县46所中小学开设计算机课,配机学校生机比达7:1。
(三)“普九”工作整体提升。2007年,我县代表河南省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检查验收并顺利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2010—2011学年,全县小学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为100%,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为97.21%,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6.49%。2009-2010学年,小学辍学率为零,初中辍学率为0.93%。
(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以新课程改革为核心,深入开展校本教研等教改活动,大力推广高效课堂、有效作业,促进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高、中招成绩屡居全市前列。
同时,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高中布局不够合理,高中教育缺乏竞争力,普及率低;二是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部分农村薄弱学校相对落后,办学效益较差;三是职业教育发展缓慢,职教生源不足,与我县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四是城区学校满足不了就学需求,城区大班额现象突出;五是幼儿教育发展滞后,个别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较低,办学行为不规范。
三、“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及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纲要》为目标,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并重,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并重,城区教育和乡村教育并重,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并重的原则,紧紧围绕“普通高中抓升学,职业教育抓生源,义务教育抓均衡,幼儿教育抓规范”的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育评价机制,改善教育民生,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全县各类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建立教育发展的运行机制和评价体系,基本构建起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现代教育体系。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机制,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继续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课程改革步伐,提高办学效益。大力发展学前幼儿教育,努力巩固和发展“普九”成果,逐步稳妥地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加快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全面实施成人教育,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相互沟通、配套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调动各方面办学积极性,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提高全县人口素质,满足经济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三)规划依据
1.国家《纲要》指出,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优先予以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三个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5%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2.市《纲要》指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每年政府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幼儿园建设,改扩建、新建一批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到2015年,学前三年的毛入学率达到65.0%,学前一年的毛入学率达到89.0%,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农村初中布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收拢,并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原则上每3—5万人设一所初中,5万人以上的乡镇可设两所初中。农村中小学布局着重解决部分地方仍存在的村村办学的“小而全”问题,原则上5000人以上的村设一所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不足30人的一般不再设成建制小学,在交通不便或者距离较远的村要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城镇中小学布局调整要重点解决学校数量不足、容量不够、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原则上每1万人区域内建设一所24班规模的小学,每2万人区域内建设一所36班规模的初中。
4.按照市《纲要》要求,高中教育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办学体制,扩大办学规模,推动改革和发展机制创新。到2015年,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要达到92.0%。
5.市《纲要》指出,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深度整合。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制定的基本办学标准,所辖6县全部创建为河南省职教强县,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6.根据市《纲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扩大本地继续教育资源,积极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大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成人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突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7.根据市《纲要》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加大投入,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市直和各县(市)都有一所达到国家要求的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8.根据市《纲要》要求,要认真落实《焦作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试行)》,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建成一批规模适中、师资队伍稳定、办学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一流的民办学校。
四、“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具体规划
(一)各学段教育发展规划
1.幼儿教育。扩大城乡幼儿教育办学规模,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大力发展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同时实施民办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完善和提高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和保教质量。2011年,在县第三实验小学附近配套建设县直第三幼儿园;2012年,县特殊教育学校搬迁,原校址划拨给县直幼儿园,扩大办园规模;2013年,县直幼儿园争创市级示范性幼儿园,2015年,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011—2013年,各乡镇至少建成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完成3所、4所、5所乡镇幼儿园争创县一级以上(含市示范)幼儿园。2013-2015年,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分别建成2所标准化幼儿园。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
2.小学教育。继续调整农村小学布局,根据学校人口分布、设施设备、地理位置等对农村小学进行整合,对规模小、办学效益差的学校进一步进行撤并。2013年前,每个乡镇重点办好4—6所成建制小学。到2015年,全县教学点减少50%,农村成建制小学由目前的83所减少到68所,新建小学1所。扩大城区学校办学规模。2011年,完成县第三实验小学建设工程并实现招生,缓解城区学校就学压力和入学难问题,有效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2011年,西关学校取消初中(温泉镇第二初级中学),2014年前过渡为完全小学。县一中新校区投入使用后,原校址不改变用途,继续做为教育用地,用于整合城区教育资源。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城区两所小学创建市级示范学校。全县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继续保持100%。
3.初中教育。在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基础上,对农村初中布局进一步进行调整。2011年,撤并招贤乡第二初级中学、黄庄镇林召第二初级中学、温泉镇第二初级中学、温泉镇第三初级中学。县第三实验中学建成并实现招生,岳村乡初级中学整体搬迁。2012年,撤并祥云镇第二初级中学。2015年,撤并番田镇东口初级中学。继续加强对初中学校的管理,加大控辍力度,落实划片、就近入学政策,确保初中入学率达100%、毕业率达98%。
4.普通高中教育。大力发展高中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1年,完成县一中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教学楼、办公楼、餐厅、学生宿舍等,完成部分搬迁。2012年,完成县一中项目建设二期工程,县一中整体搬迁。2015年,全县基本实现普及高中教育,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高考本科万人上线率保持焦作市领先地位,县一中力争进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
5.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打造职业教育强县。一是积极申报职教项目,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实现县职教中心整体搬迁。2012年,完成集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二是狠抓职教招生,努力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到2012年,县职教中心在校生力争达到3000人以上,实现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三是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设置围绕产业需求为支点,结合我县实际,突出专业特色,做精、做强优势专业。四是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为产业发展和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市场需要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学校与企业双向介入,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并举,结构合理、功能多样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体系。五是加快河南太极学院建设步伐,打造具有温县太极拳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
6.成人教育。巩固成人教育阵地,促进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村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发展。2015年,50%的乡镇成人学校和15%的村级成人文化学校达到一级标准,20%的成人学校达到市示范标准,15%的成人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加强职成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回乡知青等培训年均18000人次,其中乡镇成人学校培训13000人次,村级培训5000人次。
7.特殊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特校的投入,增加设备和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完善随班就读机制,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益。提高残疾少年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从事简单工作的能力,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8、民办教育。通过贯彻落实《焦作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试行)》,研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激励政策,继续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完善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使民办学校管理进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力争建设若干所规模适中、师资队伍稳定、办学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一流的民办学校。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
1.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
2.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并全额拨付教育部门使用。
3.教师工资按国家现行标准按时、足额、统一发放,并做到逐年增长。
4.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和课本费政策。继续对贫困生提供生活补助。设立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帮扶专项资金,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三)教师队伍发展
1.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师资保障。一是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和生源变化等情况,定期调整补充中小学教师编制,保证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学校实行倾斜。二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教育发展形势的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招聘教师,满足新增公办幼儿园、高中教育扩大办学规模、职业教育调整专业设置等对新增师资的需求。根据每年教师自然减员的实际,及时招聘教师,重点补充到农村学校,改善队伍结构,整合教师资源,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师要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表彰优秀教师,树立师德楷模,改善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地位,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晋级、评先的重要内容,增强教师加强品德修养的责任意识。四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造就一批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打造我县教育的中坚力量。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加大教师提高学历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到2015年,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高学历比例分别达到10%、65%、92%、60%以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大培训投入,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按规定标准拨付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五是落实国家人事政策。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的管理职能。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2.教师队伍管理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积极推行教师聘用制,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机制。二是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教师管理与绩效工资紧密联系,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三是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域内教师交流制度,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校长队伍管理
全面实行校长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校长负责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校长评价体系,开展校长经验交流及培训活动,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校长及学校中层领导聘任制,试行全县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和城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到农村学校任职制度。
(四)办学条件改善
1、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时消除中小学新增危房。到2012年,全县中小学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活动面积达标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2、提高教学仪器、体音美等器材和图书装备水平。2012年,所有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水平达到省定标准,成建制以上学校达到省定一类标准。学校图书在达到省定“普九”巩固提高标准基础上,不断提高图书质量。全县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器材配备水平达到省定标准。2013年,全县95%以上中小学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到2012年,全县中小学电教设备达到省定标准。推进校园网站建设,实现学校管理信息化;2014年,全县中小学教室普及多媒体教学设备,实现“班班通”、千兆进校园、百兆到桌面、教师普及计算机等信息化终端的目标。
4.农村中小学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到2013年,利用布局并点的闲置校舍建成一处社会实践基地。
5.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校舍、实验室、食堂、大门、厕所、道路、运动场等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开展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打造优雅校园。到2012年,全县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办学条件完善,环境极大改观。
(五)教育质量提高
1.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开设课程,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开发学生多元智能,完善中小学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养。落实教学常规,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继续开展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展示活动。
2.继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以“打造高效课堂、构建有效作业”体系为突破口,继续做好新教学模式的实验推广工作,到2013年,力争使全县90%以上教师教学模式运用达到常态化。
3.开展素质教育监测评价工作。按照《焦作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突出抓好教学过程性评价,强化县、乡镇、校三级随机工作评价,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提高教育质量。
4.继续开展校本教研及教科研活动。开展“优秀教研集体”评选活动,初中以新教学模式运用、集体备课为主,小学以抓好区域教研活动的组织过程、丰富活动内容为主;狠抓校长对教学的深度研究、指导和管理,建立校长教研指导管理自我评价档案。
五、“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形成教育发展合力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要积极履行教育职责,要以促进教育发展为己任,强化服务意识,多方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校舍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税务部门要把征收教育费附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保证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入库;人事部门要根据省定编制数量和教师变动情况,适时补充教师,确保教师队伍不缺编;纠风部门要严格落实检查准入制度,不准擅自对学校进行检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校乱收费;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严禁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零售摊点等,全力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倡导、鼓励有条件、有经济实力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为教育办实事、解难题,使全县上下形成发展教育的共识,支持教育发展的氛围。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教育投入
依法保证教育投入,确保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年有所提高。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运行,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做到财政预算不留缺口,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加大对教育经费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定期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进一步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三)强化教育督导功能,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县政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出台有关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同时,建立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估检查体系,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督导团团长,强化教育督导,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聘请专职督学,充分发挥督政、督学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决策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充分保障我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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