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规范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行为,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
健康发展,县卫生局在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严格标准,规范准入,医疗机构审批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严格按照设置申请、设置批准、注册申请、现场审核、登记注册、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程序进行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简化或变更审批程序。二是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辖区二级医疗机构行政管理、卫生监督、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医学检验、药剂等专业的专家组成,按照《
河南省卫计委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
温县卫生局关于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申请单位或个人首先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卫生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上报卫生局医政及行政事项审批服务科审核后提交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评审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考察、论证;对通过评审的由经办人、科长审核签字后报主管局长、局长签发后下发。三是规范医疗机构及内部科室名称。医疗机构冠名不能以大冠小,不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名称,不能使用“男科”、“女科”、“男子”、“女子”等超出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作为识别标志,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一律不能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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