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焦作新闻 > 武陟县新闻 >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国土资告字(2008) 12号

[摘要]武陟县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国土资告字(2008) 12号 发布日期:2008-10-27信息来源:武陟局访问次数: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 (2008) 253号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木城镇国土所,经对木城镇建设街征收补偿登记的复核...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国土资告字(2008) 12号发布日期:2008-10-27   信息来源:武陟局   访问次数: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08) 253号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木城镇国土所,经对木城镇建设街征收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用土地位置、面积及地类:位于县城潮阳一街中段南侧,木城镇建设街集体耕地1.9803公顷。

    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征用前建设街人均耕地0.023亩/ 人,需要安置农业人口数为1291人。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收单位

    面积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木城镇建设街

    1.9803

    年产值的9倍

    年产值的20倍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实地调查为准,按照焦政办( 1994) 51号文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五、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六、六、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用:公顷、万元

    被征收单位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木城镇建设街

    1.9803

    46.3034

    102.8964

    七、农业人口安置办法:采用货币安置办法,安置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木城镇建设街街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安置。

    八、本方案征求意见后,报武陟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实施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国土资告字(2008) 12号》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iaozuo.yuduxx.com/wuzhi/103073.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