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0 11:22 我要投稿
武陟法院“九字方针”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时间:2014-03-11 09:27:59 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 】 【 】
中新河南网武陟3月11日电 自省高院启动全省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后,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坚持“优先立、特殊审、重延伸”九字方针,努力为他们撑起一顶权益保护伞。
优先立,畅通维权渠道。该院在立案庭和导诉台设立“妇女儿童和老人维权接访台”,接受群众进行妇女儿童和老人维权咨询;对涉及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的案件,实行庭前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开通维权服务热线,针对他们的身心特点,对涉及赡养、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切身权益的案件,建立灵活的审判机制,实行上门立案,上门谈话,方便他们诉讼;通过多种司法救济途径,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的诉讼费减免缓制度,减轻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诉讼负担。
特殊审,切实保护权益。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小组,成立由处理家庭纠纷案件丰富经验的审判人员组成的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合议庭,强化审判各环节的衔接,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妇联干部、乡村干部、资深教师、公益律师参与案件,充分发挥他们深入群众、谙熟群众心理的优势来做到真正的平纷止争、服判息诉,审理案件做到法、情、理交融兼顾;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对涉及强奸、拐卖等各种侵犯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以及虐待、遗弃儿童和老人的刑事犯罪案件,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确保他们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重延伸,扩大审判效果。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系列活动,针对老人和儿童的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薄弱,利用宣传图片展览、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经常深入到企业、学校、乡镇街道、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巡回开庭,利用生动、现实的案例宣传维权工作;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于已经结案的涉及拒绝扶养妇女、拒绝赡养老人、拒付抚育费、侵害妇女、老人人身、财产权益赔偿等案件,定期回访,确保其合法权利及时得到维护。(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原继东、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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