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1 19:59 我要投稿
反腐败,战斗正未有穷期
民告官,不信东风唤不回
20年前发生在武陟县检察院的非法绑架案纪实
引 子
武陟县地处河南西部平原,原属新乡地区管辖,后划为焦作市。在上世纪末,这里交通经济十分不发达,这里以汉、回族居住较多。虽说当时经济比较滞后,但因为武陟县有个化肥厂,而闻名遐耳。在市场供应紧张的时代。人们为了购到棘手的化肥,云涌而至,使这里增加了不少繁荣,因鱼龙混杂,社会人员复杂,由于法律不健全,甚至有法不依,法律腐败,草菅人命的悲剧在这里发生,张就是其中一名无辜受害者。发生在这里的非法绑架案,时间长,性质恶劣,手段残忍,而且知法犯法者是最高执法机关武陟县检察院。想起来让人不寒而栗,而且长达二十年不能公证判决。
要了解本案的全过程,首先要了解与本案有关的几个关键人物。(均为真实姓名)
1、 李海中:男,30岁,时任武陟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 王克有:男,40岁,原武陟县化肥厂职工。
3、 李小旺:男,20多岁,原武陟县检察院看守。
4、 张小强:男,20多岁,原武陟县检察院司机。
5、 宋振中,男60岁左右,原任武陟县看守所所长。
6、 本案直接受害人,张,男,案发时42岁,时任二安供销社职工。
1991年至今已经过去20年了,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记忆已经淡忘,也可能因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改革春风给你带来了喜悦和收获,可是对于张及其家人来说,就是这一年突然降临的事情给全家带来了莫大的灾难,到张侥幸逃出,期间经历了千辛万苦,虽说只有66天时间,对于其他人来说66可能是个吉祥数字,然而,对于一个无缘无故被迫害的人来说,简直是骇人听闻,青天霹雳,20年来,张每提起此事,不仅胆战心寒,触目惊心,它是黑色的66天,恐惧的66天,是永远在张心中抹不掉的66天,因为66天的不白之冤,给张带来了长达20年的艰难诉讼,他是艰苦跋涉的20年,痛不堪言的20年。当年的风采已随日月流失,与本案有关的几个关键人物,可能都已经到了不惑之年,他们的良心是否有所发现,是否平衡?亵渎王法是否有所醒悟?然而对于张来说哦,过度的疲惫,漫长的路上,使人过早的苍老了许多。
20年的艰难诉讼,但每次都听到的一句话是:“算了吧,这么多年了,民告官太难。”熟是熟非?谁之罪?到底中国怎么了?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竟没有一个普通公民的立足之地,泱泱万字的诉讼,换不来一句公平之言,为自己讨不回一个公道,不禁催人泪下。
20年来,张被案件折磨的精神沮丧。疾病缠身,生活窘迫。艰难度日,有人说张绑架案是一个稀奇古怪的案件,说古怪也不为奇,因为虽说此案已经过去20年之久,但尘埃未落,谁也难免给案件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自从张逃离武陟县检察院的“私设监狱”一直在申诉,酸甜苦辣交织,悲喜参半,案情扑朔迷离,始终缠绕不清,它象层薄薄的纸,捅不破,也看不透,简单的案子一直不能以公了断,真正成为民告官太难,难以上青天。
随着国家法制、法规日益完善,张说:他还是相信党,相信法比情大的道理,他相信终究历史会见证,会给自己一个公道,毕竟自己是个守法的中国公民,他相信终有一天像李海中那种人,那种社会的渣滓败类,贪官脏官,披着羊皮的狼,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平民愤,那么人民就真正扬眉吐气了,真正国泰民安了,社会就真的安定了张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他表示只要有余生,就不会放弃上诉,坚持向省、中央有关部门乃至中央最高首长反映情况,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坚决在有生之年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下面记述的就是发生在20年前骇人听闻的绑架案的纪实经过:
我叫张,1949年出生,现年62岁,案发时任内黄县二安乡供销社采购,从1991年被武陟县检察院非法绑架拘禁66天后,至今一直在家休息,不发工资,仅靠家属的二亩地维持生活,收入甚微,自己身体因在绑架期间遭受毒打,长期带刑具,受恐吓,在狱中患下了高血压、心脏病,一直在药物治疗,大量的医疗费支出,把自己搞是狼狈不堪,回忆起那66天的非人生活,痛不欲生。
新春将至,祸从天降
91年元旦刚过,春节将至,我因单位不忙,在家休息。29日事发当晚19点多钟,武陟县化肥厂王克有来到我家,我感到很突然(因为武陟县离内黄县不远但不近),我问他快过年了,你来有事吗?他说:“咱们结结帐吧!”我说今天已晚,单位主任、会计不一定在供销社。他又说找辆车来一趟不容易,走吧!我说咱先到供销社看看主任在不在吧!随后,我让我侄子一同上了他的车。我家离供销社不足二里路,车行驶到村委会门口时,突然又上来两个穿警服的人,我问他们是什么人?王说公安局的,搭个车。当时我并没在意,车行驶到供销社门口时,我说到了,拐进去吧,这时他们没有停车,而是快速向正东方向急驶而去,他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手铐,把我铐在了一个圆墩子上,我和侄子相互看了一下,感觉事情不对劲,但这时车已驶出了二安乡。待车行去六七里时,他们让司机停车,连拉硬拽,强行把我侄子推下了车,车继续行驶,此时我无力回天,穿警服的两个人威胁让我要老实点,要不然狠狠的收拾我!这时才发现他们是有备而来,我已经被他绑架了。
一路不敢讲话,大约午夜时分把我劫持到武陟县城,关押并铐在床头上,扔下一叠纸和一支笔,并威胁让我交代问题,我不明白需要交代什么,写些什么,在莫名奇怪、费尽心思的想不同为什么而彻夜未眠,第二天不准我吃饭,约上午9点钟,当晚其中一名穿警服的人和我谈话,他自我介绍说是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海中,强硬的说我欠武陟化肥厂的45000元放那里了?行贿多少?受贿多少?我知道自己很清白,不受贿不行贿,更不知道45000是从那里来的数字!所以不承认,他就大骂我不老实,还带我看对犯人用刑的工具。接下来就是吩咐自称叫张保全和一个姓韩的对我拳打脚踢,不让睡、不让吃,他们打累了就把我按倒地上双手交叉背拷,蹲马步,两腿不平,就用铁棒打我的腿,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被打昏了过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被拷在床头上,苏醒过来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也忘记了这样来回折磨了几次,我最后苦苦哀求二位高抬贵手,可他们逼我交代45000元的去向,我说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又是一顿毒打,就这么一次次被打昏…
几天来,不准吃,不准睡,轮流审问和毒打,为了生存吃他们的剩饭,吃不饱就凉水充饥,连续7天内大小便都在屋内,甚至只能在床上,房间内空气让人窒息,李海中再次逼问45000元,为了免遭了毒打,我屈打成招了,说有这笔款项。
当他们和王克有拿着我的“供状”驱车赶到内黄县二安供销社查帐后,不仅没有欠他的45000元,查出武陟化肥厂还欠我单位现金1875元,这次李、王二人生气了,又派来个看守:李小旺,形象如同黑社会,开始“修理我”,这群丧失人性,灭绝人伦的“禽兽”打累了停,停停再打,后来搜身把口袋仅有的17元抢走,我的手表也戴在了他的手上!
10天的折磨我已经明白,绑架我是因武陟化肥厂王克有诬陷告我欠他45000元货款未给。与王克有确实之间有过45000元的业务款,那是1987年12月时逢武陟县城古会之际,王一直邀请我与爱人前去,当时正好供销社急需水泵,如果邮局汇款,还要到县城办复杂的密押手续。我与爱人商量,不如将现金带去,于是从单位会计郭志平处提取现金45000元整,全是10币,装在不显眼的人造皮革包里,第二天清晨从二安乘车经井店镇到新乡,下午13点多到达武陟县城,并被安排住在建设饭店旅业三部301房间,当时去到恰好碰见内黄县高堤乡采购王水堂,我对王说:“我把购买水泵的款随身带来了!”王惊讶回:“你们真胆大!路上出事怎么办啊!”此时王清点后说整整45000元,他收起现金说:先赶古集会去!赶会后还在饭店里招待了我们,王水堂一直在场。事后业务上一直合作顺利,每次进货都是一次一清。三年后也就是1990年的一天王和爱人来到二安供销社与我单位会计对帐,查到45000元来往时,王的爱人竟胡说此款没有收到。三年间都一直合作很顺,每次都是一手钱一批货!提起45000元没给,王却没有争执,只客套的说去我家里认认门,以前没有去过,第二次来就这么联合李等人把我绑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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