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4 12:59 我要投稿
武陟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2008年4月29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在接到武陟局通知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调查,表示愿意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耕种。鉴于当事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挽回损失,耕地也未遭到严重破坏,武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的规定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武陟县大封镇保安庄村王某非法占地建化工厂案》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iaozuo.yuduxx.com/wuzhi/11384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