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9 17:24 我要投稿
武陟法院出台新的奖励办法 三举措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
作者:王莉莉 发布时间:2012-04-13 11:08:44
为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法制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等编写的积极性,畅通信息渠道,营造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的良好氛围,为审判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武陟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出台了关于法制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的新奖励办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一是强化责任、引入奖罚机制,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该办法对法制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绩效管理、考核、奖励均作出了全面、严格、细致的规定,对于被国家级、省级、市级载体和媒体采用的文章分别按级别给予一定的稿酬,譬如信息被国家级、省级、市级载体采用的,按级别每条奖励600元、200元、100元;调研被国家级、省级、市级载体采用的,按级别每篇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采用的,案级别每条奖励200元、100元、50元,头条、半版或整版稿件以及超过1000字的奖励幅度更大。但按照本院考评办法规定的发表任务数,完不成的,每差一篇,按照对应奖励级别减半扣罚。
二是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评,健全信息宣传工作管理机制。该院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月通报制、责任追究制,将法制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等工作纳入本院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加大绩效考评中有关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任务数,将任务分解下发各部门,并把完成法制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工作情况作为干警职级晋升、评先的重要指标。
三是拓宽渠道,加强沟通。为确保上稿率,该院加强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宣传部门和报刊杂志、官方网站、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和配合。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审判、执行、立案等方面的信息和素材,做到互相支持,互相促进。
该办法的出台,加强了我院信息网络资源的畅通,更有利于寻找我院的工作亮点,挖掘工作典型,推动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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