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全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
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县委书记闫小杏在
郑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并代表我县以《建体系,重预防,促化解,“大调解”催开“和谐花”》为题作了典型发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金洲,副县长原骁锋在我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闫小杏在发言中说,去年以来,我县坚持以维护
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化解措施为抓手,以维护群众利益为落脚,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立足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三级网络”。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我县结合实际,突出县、乡、村三级平台建设,着力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三级网络”。在县级,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纪检、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部门和乡镇、办事处集中入驻,负责群众接待和先期化解工作;对于调解后群众不满意的,及时交办到负责单位,跟踪督导,限期办理。在乡级,依托综治办、群工站、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民政所等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对村级上报、乡级受理、县级交办的矛盾纠纷,组织人员力量,摸排调查、掌握实情后进行有效化解。在村级,建立群众工作站,选聘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人员,定期接访,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宅基争议、赡养老人等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立足案结事了,全面推行“六项制度”。我县在坚持排查、分析、研判、调处等基本制度上,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了“六项制度”。一是“领访代访”制度,在征得群众满意或授权后,由村级群众工作站成员、劳资纠纷调解员、交通事故调解员等人员,陪同或代表群众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二是“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协议,及时组织县法院、司法、法制办等部门专业人员评阅,避免调节过程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三是“重大矛盾纠纷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召开听证会,通过社会力量参与,争取群众理解信任,促进重大矛盾有效化解。四是“疑难案件专题研判”制度,对“三跨三分离”案件、特殊利益群体等,由县委主要领导召集有关单位集中研判,共同制定化解方案、限定办理时限,加快矛盾解决。五是“联动调解”制度,在司法、劳动等行政调解过程中,邀请矛盾纠纷当事人所在村街群众工作站人员、村“两委”干部、单位负责人等参与,通过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六是“定期听取案件汇报”制度,县五家班子会每季度听取一次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每月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听取汇报,通过领导力量的督导、加强,促进信访积案化解。
三、突出源头预防,强力实施“六大工程”。我县以“六大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夯实基层基础,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一是实施堡垒工程,建立“一述一评一考”考评办法,对农村“两委”干部的工作情况,每年向乡级党委进行一次述职、每年接受一次乡级党委和群众评议、每年进行一次集
中考核,农村干部的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实施阵地工程,改善农村“两委”班子办公环境,为农村干部建设办公场所和服务群众的平台。三是实施慈善工程,推行“慈善+养老”
武陟模式,县财政拿出专门资金用支持村村建设慈善幸福院,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全县已建设村级慈善幸福院80多家。四是实施
文化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村级文化广场,培养广场舞等辅导人员,引导群众开展
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五是实施平安工程,要求村村建立群众工作站,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一村一警”大走访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六是实施清廉工程,制定农村干部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村干部行为准则,引导基层干部廉洁干事。
闫小杏表示,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把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做好做扎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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