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艺术品经营活动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和
消费者权益,今年来,县
文化局三措施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领会。今年3月15日,文化部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县文化局迅速组织认真学习,制定学习方案,采取集中解读、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理解《办法》条文内容,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各条款的含义,学深学透,真正做到了融会贯通。
二是加大宣传,强化责任。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同时,明确行业底线,强化主体责任,讲清经营规范,讲明主管部门,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检查,强化监管。对全县20余家艺术品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对未备案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限期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对艺术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已在文化部门备案、所经营的艺术品是否含有《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禁止的内容、是否有合法来源等。
截至目前,全县已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下达备案通知20份,8家艺术品经营单位已完成备案立档。(周玉娟 陈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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