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7 08:52 我要投稿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5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上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对建筑拆迁施工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治理。5月10日前,完成对施工工地的拉网式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施整改。6月10日前,各项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我市各县市区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市政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等施工现场,要求对其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逐家登记造册,对照《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各项标准,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四周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拆除工地必须设置隔离围挡,并封闭严密。二是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装置,保证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适时洒水和清扫,防治扬尘。三是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及生活区、工作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闲置场地应进行固化、绿化等防尘处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整齐;水泥、石灰、石膏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存放,不能密闭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四是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五是施工单位选用的土方或工地垃圾运输车辆,应为密闭式运输车辆;泥浆运输车辆必须选用全密闭式车辆,防治遗洒扬尘。六是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七是出现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必须采取防扬尘应急措施,且不得进行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作业及工程拆除等作业。八是拆除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喷淋(雾)降尘措施,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全部覆盖并在10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后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的场地,必须采取地面喷水、固化硬化等有效措施防止场地扬尘,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
(记者詹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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