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8 09:33 我要投稿
昨日,记者从市安全监管局获悉,为确保居民春节期间购买到合格安全的烟花爆竹产品,今年在审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摊点时,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市(县、区)共审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2671个。 《办法》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烟花爆竹。
记者从市解放区安全监管局了解到,今年该局在审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时,不允许零售点设置在人口密集场所。往年在工业路中州集贸市场周边,会有烟花爆竹零售摊点,但今年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向东移,避开了人员密集场所。
据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从2月9日至3月6日,该局组织的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不间断检查。目前,第一阶段的检查已经结束,未发现违规情况。即日起,督导检查组将对零售点现场安全、商品运输配送等方面进行检查。
该负责人称,市民如果发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有违规经营的情况,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69520、3569522。
(记者朱颖江 见习记者梁易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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