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焦作新闻 > 温县新闻 >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

[摘要]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03-28 09:32:41来源:作者: 温政办〔2011〕12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弘扬正...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03-28 09:32:41 来源: 作者:

温政办〔2011〕12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弘扬正气,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调动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促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命名表彰50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推荐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十一五”以来,在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温县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温县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已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如无新的特殊贡献,一般不再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温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在全县的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攻坚、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防止重大事故、抗击重大自然灾害、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实施重大民生工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推动科学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温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务工人员。
    (九)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人选要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面向基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优先考虑一线职工(含农民工,下同)和农民。一线职工和农民所占的比例不低于推荐总数的50%,科教人员应占20%左右,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5%。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推荐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对被推荐人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被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际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企业负责人必须经过县级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监、环保、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安全产生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评。
    四、时间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推荐人选层层审核逐级上报。
    4月1日前,各推荐单位要将《温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报县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办公室初审后方可在本单位、本部门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4月8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温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事迹简表》、《推荐温县劳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党政领导审查表》(各一式三份)报县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类表格和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简要事迹在1500字左右,要突出主要成绩,避免空话、套话。
    五、奖励办法
    对受表彰的人员,由温县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温县劳动模范”或“温县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温县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樊振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耿振华 (县总工会主席)
                常  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国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惠玲(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苗麦群(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瑞丽(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海云(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孟东海(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永刚(县科技局纪检组长)
                张耀泽(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晓亮(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满盾(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土法(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张松旗(县地税局副局长)
                段长明(县国税局副局长)
                孙 强(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素贞(县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总工会,孟东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198043)  

浏览:833次  

Tags: 责任编辑:admin

字体:【】【】 【】【收藏】 【推荐】 【】 【】

上一篇: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 下一篇: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iaozuo.yuduxx.com/wenxian/111113.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