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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

[摘要]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3-28 16:30:58来源:作者: 温政〔2012〕8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泉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3-28 16:30:58 来源: 作者:

温政〔2012〕8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泉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
实 施 方 案

    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是我县老城区改造工程的重点项目,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城四区、四区联动、协调发展”战略,以突出新型城镇化引领为抓手,以民生为本、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改善老城区城市形象,完善老城区城市功能,全力提升科学发展水平,努力创建生态宜居温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解决老城区道路拥堵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
    组  长:杨照辉(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常中胜(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瑞祥(监察局副局长)
    范艳兵(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孙  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闫保利(住房城乡建设局)、王娟(交通运输局)、刘平(城管局)、孙小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对各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工程进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每天召开工作组碰头会,督导各组工作进展情况;
    3.采编上报工作信息、简报,做好文秘工作;
    4.做好工程进展状况的跟踪报道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6.做好后勤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置补偿组。负责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工作;负责征收范围内管道、线路迁移等工作。
    组  长:常中胜(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岳希文(温泉镇镇长)
    孙  安(温泉镇正科级干部)
    郑振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王占营(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田  良(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显义(县移动公司经理)
    王  静(县联通公司经理)
    陈  涛(县电信公司经理)
    成  员:闫小明(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娟(住房城乡建设局)、张振江(住房城乡建设局)、陈海明(住房城乡建设局)、张芳(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艳利(城管局)、樊佳(国土资源局)、陈红梅(国土资源局)、王传续(交通运输局)、刘丽诚(温泉镇)、赵立清(温泉镇)、福利街及工茂街两委干部。
    1.制定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做好解释工作;
    2.完成搬迁户资产确认工作;
    3.完成安置房选址;
    4.督促各分包单位开展搬迁动员工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5.协调搬迁户选定评估公司;
    6.督促各分包单位完成搬迁户房屋腾空工作;
    7.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拆除、场地清理等工作;
    8.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
    9.协助建设监管组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10.完成征收范围内管道、线路迁移等工作;
    11.做好征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1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建设监管组:负责审定、指导、监督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查处征收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完成土地征收和出让工作。
    组  长:张世平(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晁岱栓(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国强(住房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房管中心主任)
    成 员:刘成义(住房城乡建设局)、王进(城管局)、王利霞(国土局)、张占营(交通运输局)。
    1.指导开发单位做好项目范围内工程设计和审批工作;
    2.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执行到位;
    3.拟定土地征收方案;
    4.完成征收范围内土地变更手续办理;
    5.完成征收范围内土地出让;
    6.选定安置房建设村民监督代表,指导其开展工作;
    7.监管所有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8.对竣工的工程项目组织验收;
    9.做好搬迁户证照办理工作,协助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
    10.完成指挥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资金监管组:负责工程所需资金的审批、拨付、监管等工作。
    组  长:褚振中(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唐  芳(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陈素贞(审计局副局长)
    王占营(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成  员:商满满(住房城乡建设局)、沈霞(财政局)、任飞(审计局)、王永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辉(温泉镇)。
    1.完成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面积找补部分房价款结算工作;
    2.做好安置房建设所需资金预算、拨付工作;
    3.做好补偿安置费用与开发单位资金结算工作;
    4.做好土地出让金与开发单位资金结算工作;
    5.做好政府受益资金收缴工作;
    6.做好工程所需日常资金的支付、管理工作;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法制稳定组:负责本项目信访稳定和法律程序把关工作。
    组  长:李世轩(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金泉(政府法制办主任)
    岳崇山(法院副院长)
    杨  毛(群工部副部长)
    薛立兴(温泉镇纪委书记)
    成  员:刘丽诚(温泉镇)、赵立清(温泉镇)、直向前(信访局)、岳会生(公安局)、仝铮铮(法院)、王锋(法制办)。
    1.协助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协助建设监管组依法强制拆除项目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
    3.确保按法律程序开展征收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
    4.制定信访稳定工作预案,处理本项目引起的涉访涉诉工作;
    5.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6.做好指挥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方法步骤
    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计划三年完成,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13日—2012年3月20日)
    完成征收范围内搬迁户房屋、土地及附属物丈量登记工作;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总体工作。
    (二)征收实施阶段(2012年3月21日—2012年12月31日)
    完成征收范围内搬迁户房屋、土地及附属物复核、测算、档案整理等工作;确定安置房建设地点;完善补偿安置方案;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各分包单位根据分工入户开展工作,进行搬迁动员,发放补偿款,签订补偿协议,落实安置房,开展房屋腾空、拆除、场地清理等工作;对需要货币补偿的搬迁户选定评估机构入户评估;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完成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手续的办理,土地出让等工作。
    (三)回迁安置及市政设施、开发项目建设阶段(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13日)
    做好安置房建设、分配和善后处理,完成道路、管线等市政设施建设及后续开发等工作。
    以上三个阶段部分工作,凡具备条件的可交叉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是《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的重点工程,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大工程。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抽调精兵强将,创新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严格工作纪律。①实行考勤制度。所有抽调人员一律脱离原单位工作,到办公地点现场办公,实行一天两点名(上午8:00,下午2:30),不准迟到、早退。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突破政策界限随意表态。③每天下午5点,各工作组组长在指挥部召开碰头会,通报当日进度,安排下步工作。
    (三)相互配合协调。所有参与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既要各司其责,干好小组工作,又要密切合作,搞好协调配合。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报道,真正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人民大街向南延伸拓宽改造工程征迁工作的良好氛围;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要实事求是,如实将丈量内容制定成册,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移动、联通、电信、供电公司等单位要按规定完成管线迁移等工作;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搬迁补偿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确保补偿安置资金安全使用。同时,劳动、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劳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要对搬迁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及时通报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总结经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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