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3 18:01 我要投稿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大代表座谈会所提建议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2012-09-13 18:26:17 来源: 作者:
温政办〔2012〕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人大代表座谈会所提建议
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2012年7月底,县人大常委会在各乡镇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座谈会上,代表们就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6条建议。为确保代表所提建议落到实处,现将建议进行责任分解。
各主办和协办单位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办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建议办理工作亲自安排,认真研究办理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办理工作。二是搞好协同配合。协办单位要主动向主办单位通报情况、主办单位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汇总并答复代表。三是主动向代表征求意见。各单位在办理前要主动与代表沟通,掌握代表的真实意图;办理过程中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度;办理结束后认真向代表征求意见,确保办理结果质量高,效果好。四是按期完成办理任务。各单位要在10月30日前将建议办理结束,并将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20份报县政府督查室。对办理迟缓,代表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单位,将在年终目标考评时予以扣分处罚。
一、关于减少报刊征订,为企业和农村减负的建议(马九毅)
现在各村和乡下各企业的报刊征订任务很重,公安、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摊派的报刊征订任务都很重,一个村往往每年2万多余元的报刊征订费用,大量报刊堆积浪费,给各村和乡下企业造成严重负担。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主办单位: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
二、关于有线电视电费应由有线电视台负担的建议(王保金)
现在各村的有线电视运行产生的电费都要由各村负担,各村每年要负担2000—3000元不等。农民既然已经掏了收视费,有线台就应当负担包括电费在内的各种成本费用。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主办单位: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关于延长交通岗下班高峰执勤时间的建议(马建平)
每天中午12点—12点半,下午6点半—7点是下班高峰,而这时交警已下班,导致行人和电动车、三轮车违章多,是事故隐患,如能延长交通岗下班时间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主办单位:公安局
四、关于有线电视加强服务的建议(李海政)
广电局有线电视在农村单户不安装,要求多户才能安装。希望广电有线电视能改进服务。
主办单位: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关于维修上作桥连接处的建议(翟志超)
老温武路上作桥连接处路面下陷,形成大坑,造成行车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主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六、关于送农技和送文化下乡的建议(张春慧)
建议农业、科技和文化部门相结合,利用到农村放电影、唱戏等机会,或制成VCD将农业科技送到千家万户,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主办单位:农业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关于修复苏庄防汛路的建议(王娟)
苏庄防汛路损毁严重,建议早日修复。
主办单位:河务局
八、关于解决新一中学校群师生交通难问题的建议(李小娟)
新一中、一中分校、职教中心三个学校师生近万人,每到周末放学和周一上学时候师生往返学校和县城汽车站之间的交通就成了一道难题,非学校一家所能解决,新学年开学在即,希望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能够研究协调各方力量给予解决。
主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教育局
九、关于改善赵堡一中和北平臬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尹爱霞)
赵堡一中学校西边有两个砖厂,排放的粉尘、气味对全校师生有很大的影响,希望得到解决。赵堡北平臬学校位处村西边,每到下雨时,学校东边、南边的两条路被水覆盖,水淹到大腿深,学生家长很发愁孩子怎样上学,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解决。
主办单位:赵堡镇政府
十、关于招贤区域交通道路的建议(岳益民、魏世霞、牛军杰)
招贤乡现连接外部的公路主要有谷黄路、招杨路、老温孟路,近几年来,招杨路和老温孟路损毁严重,谷黄路相对招贤群众来说路程不方便。建议:1、希望交通部门尽快对招杨路拓宽、升级。2、对老温孟路尽快修复。3、考虑祥云镇一号路向西贯通至贤黄路。
主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招贤乡政府 祥云镇政府
十一、关于维修东梁所—太行路口道路的建议(张喜根)
太行路至东梁所村口道路年久失修,道路坑洼不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建议政府尽快给予修复。
主办单位:温泉镇政府
十二、关于完善中福路的配套措施的建议(陈国华)
中福路是工业集聚区新开通的一条新路,现在进驻了多家企业,生活问题无法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自来水、煤气、公交、治安等实际问题。
主办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十三、关于加快老温济路引黄西渠桥梁施工进度的建议(韩秋太)
引黄西渠老温济路的桥梁从5月底挖断后至今未见进展,给渠西5个村庄群众的出行造成诸多不便,特别是韩郭作、吕村两村,由于渠从两村的耕地中间穿过,给两村的群众耕作造成很大影响,群众怨声很大,希望有关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加快施工进度,将群众的不便降到最低限度。
主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十四、关于增设消防栓和交通设施的建议(王亚斌)
一、城区和乡镇增加消防栓。由于我县消防栓数量太少,有的乡镇未设置,严重影响我县火灾救援工作,希望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城区及全县乡镇增加消防栓数量,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损失降到最少。二、司马大街、新洛路口增设红绿灯和减速带。司马大街和新洛路是我县主要道路,过境车辆多,货车多,群众安全出行无保障,建议增设红绿灯和减速带,并合理划置标志标线,减少伤亡事故。
主办单位:公安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政府
十五、关于城区道路亮化问题的建议(魏世霞)
城区各条路上的路灯太暗,特别是黄河路,由于树木高大遮挡,光线太暗,以至晚上漆黑一片,造成很多安全隐患,建议政府提高城区道路夜间照明亮度。
主办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六、关于将东、西梁所、前东南王供排水纳入城区管理的意见(魏世霞、张希根、张俊兰)
东、西梁所的地下水早在二十年前就被化肥厂(现大江公司)污染。目前,这两个村的群众仍旧吃着受到污染的地下水,给群众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东梁所的污水原来排入村北河流,后新洛路修建改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于该村地势低洼,平时生活污水通过提灌排水,遇到雨雪天,城市管网污水往村里倒流,给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西梁所和东梁所情况基本一致,老街道太低,下雨时形成内涝,街道积水,情况严重。前东南王村的供排水也属于以上问题。建议政府将东、西梁所以及前东南王村的供排水纳入城区管网,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便利。
主办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七、关于集聚区和乡镇企业项目用地问题的建议(岳益民、黄新占)
近年来,项目建设势头强劲,但项目用地难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到投资方的投资信心,影响到我县对外招商的形象和影响力。建议:县政府和产业集聚区加大土地储备和协调力度,尽快解决项目用地难问题。
主办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十八、关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建议(贾培坤)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招贤乡下步拟规划两个社区,即司马社区和仓头社区。建议:1、社区规划选址要远离污染源,尤其要远离新蟒河,另要与交通主干道保持一定距离,减少饮水污染和噪声、尾声污染。2、社区规划要充分考虑相关产业发展,尤其是司马故里、温氏祖地相关旅游文化产业要同步规划。3、社区生产区规划要方便群众,尽量把生产区放置在小营防汛路和南仓线居中位置。4、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机构要完善,社区管理是今后社区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多个村群众聚集后,群众的矛盾纠纷不可避免,管理和服务不完善,很有可能引起一些大的社会问题。
主办单位:招贤乡政府
十九、关于做好谷黄路装备制造园区前期准备工作的建议(牛国胜)
1、提前做好分区规划,土地收储和现状管理。2、在谷黄路口安装红绿灯,解决交通安全问题。3、和省黄委会做好沟通,取得用地许可。
主办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公安局 河务局 岳村乡政府
二十、关于新洛路占地补偿款问题的建议(郑金柱)
修新洛路占我南保封村184亩土地,当时只给每亩赔偿款600元,路面92亩,补偿1600元。当时群众不愿意,镇里为了弥补村里损失,照顾群众意见,给我村减免了350亩公粮款,可是现在不交公粮了,每亩又补现100元,村里一年少得3.5万元,我村群众和干部不能接受这个问题,多次提意见,至今没有解决,望领导关心此事尽快得到解决。
主办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赵堡镇政府
二十一、关于解决移民村子弟失学问题的建议(李保林)
去年仓头中学合并到招贤一中后,存在的问题是:语言沟通和生活习惯和当地村学生触合不到一起,造成学生家长不放心和学生不去学校上学,辍学率很高,移民村子弟很少在招贤一中就读,除到县城就读外学生全在家。建议教育局:1、重新考虑恢复仓头初中问题,减少孩子辍学问题。2、支持外来人士到温县办学,为他们开放绿灯。
主办单位:教育局
二十二、关于引沁补水渠水源问题的建议(郑太功)
五干渠花了很大代价修好了,却长期无水,温县地下水短缺,建议水利局解决沁河补水问题。
主办单位:水利局
二十三、温县一中高收费问题(王全霞)
建议研究县一中统招生扩大范围,减少收费生比例和收费标准,让一些成绩还不错的学生上得起高中。
主办单位:教育局
二十四、关于环城河安全及污染问题的建议(雒伟)
一、环城河存在问题:1、安全警示牌不够。2、存在污染问题。二、建议:一是要明确主管单位,多设立安全设施及警示牌。二是要专人负责巡查,制止排污、农药、杂草等污染的发生。
主办单位:水利局
协办单位:环境保护局
二十五、关于在城北工业区设立限速区域的建议(朱进才)
建议在城北工业区设立限速区域
主办单位:公安局
二十六、关于“温县铁棍山药”证明商标慎重对外埠企业授权、严格管理的建议(康明轩)
温县人民政府保护“温县铁棍山药”证明商标的意义、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好该商标,带领温县广大农户致富,保证农户能在山药产业发展上受益最大化。引进外埠企业来带动产业发展固然好,解决农户种植的山药有出路也非常好,但要制定出科学的管理办法,防止“温县铁棍山药”证明商标被滥用。
主办单位: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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