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27 14:49 我要投稿
1月5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了2014年该厅挂牌督办的七起国土资源违规案件的查处结果。这七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是:新郑市龙湖镇荆王村、刘口村、泰山村等非法占地搞小产权房开发案件,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没收违法
1月5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了2014年该厅挂牌督办的七起国土资源违规案件的查处结果。这七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是:新郑市龙湖镇荆王村、刘口村、泰山村等非法占地搞小产权房开发案件,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没收违法建筑物1.9万多平方米;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街道办事处非法出租土地案件,开封市城区国土资源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目前已全部拆除违法建筑1.1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2.01万平方米,处以罚款217.9万元,已缴纳罚款75.6万元,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已被移送开封市公安局南苑分局;温县政府非法批准圈占土地案件,温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214.4万元;新蔡县政府非法批地搞房地产开发案件,新蔡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处罚款249.2万元;陕县锦江矿业有限公司采矿造成耕地破坏案件,陕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款130万元,已全额缴纳;鲁山县信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搞东盛温泉花园“小产权房”开发案件,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处罚款9000元;南召县万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搞万家园莲花养生城“小产权房”开发案件,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处罚款204.2万元,将万家园项目总经理邢忠善移送司法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处负责人介绍,在这七起督办案件中,对于非法占用的土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已责令退回;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并罚款;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相关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已被移交至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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