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1 11:41 我要投稿
沁阳市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二十四)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7年3月7日在沁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建民
各位代表:
我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市检察院在沁阳市委和焦作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站位大局促发展,执法为民促和谐,严惩犯罪促稳定,忠诚履职促公平,从严治检促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站位大局,融入全局,全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使命,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全力助推沁阳经济转型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措施。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了《关于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工作机制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为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检察干警进千企”“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等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和党组成员分别联系走访企业30余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分包村建设的日光温室大棚被确定为我市“四帮四扶”示范项目基地。
严惩经济领域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依法批捕49人,起诉86人。依法办理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河南顺远投资公司安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元案、信雅达投资有限公司牛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亿元案。开展涉房地产领域专项检察活动,查办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渎职犯罪2人,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税费管理秩序。
积极维护生态安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人,起诉68人。连续三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开展查办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查办了刘某、倪某某玩忽职守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加强行政监督,针对环保部门怠于履行环境污染监管职责的行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1份,1名责任人被免职。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坚决查处侵害民生民利案件。依法严惩“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共批准逮捕417人,起诉725人。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1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12人。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8人。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共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314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4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刑事和解28件38人,办理司法救助19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关押的2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严格落实听取辩护人意见、非羁押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各项特殊制度,共对4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36人适用非羁押诉讼。办理的尚某某盗窃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十大优秀案件”。
依靠制度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前移至控告申诉接待厅,提升服务质效。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检察蓝”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模式被省院评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示范点”。进一步完善“检察蓝”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机制,联合市关工委等九家单位会签了《“检察蓝”联席工作机制》,形成“一方行动,多方联动”的工作模式。
三、坚持惩治犯罪,创新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决惩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82件1347人,提起公诉1227件1758人。严厉打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共对125人批准逮捕,303人提起公诉。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社会秩序整顿,依法妥善处理了拜某等8人聚众冲击市委和环保局案、清平村非法占地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了平安沁阳建设。
积极化解矛盾畅通诉求渠道。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点名接访以及诉访分离、瑕疵补正、依法终结等制度,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20人次。积极“开渠引流”,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162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值班律师共参与接待40余人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控申接待室被省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不断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持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典型做法被省院作为法制宣传标杆予以通报表扬。承办了焦作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1名干警连续两次被省院授予“优秀法制宣讲员”称号。成立电影下乡放映队,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道德讲堂延伸至农村、社区,加强检民联系。创新宣传手法,将文字送法材料改编为融合法律常识的漫画手册,使宣传效果更加深入人心。
四、坚持忠诚履职,强化监督,着力增强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根本职责和价值追求,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在刑事立案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40人,监督撤案15件15人;建议公安机关追加逮捕20件21人。在侦查监督中,追诉漏犯33件60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25件42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依法提请焦作市院抗诉12件19人,提请抗诉的刘某、倪某某玩忽职守案,二审将免于刑事处罚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构存在的安全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41份;针对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84份。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6名罪犯收监执行。办理假释、缓刑期间又犯罪案件27件35人。驻所检察室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高监督能力。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份,已改判1件;持续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80份;监督行政机关正确履职,共向公安局、计生委、水利局、城管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4份,3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五、坚持惩腐肃贪,预防犯罪,积极促进政治生态清明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贪贿渎职一起办,力度质效一起促,惩治预防一起抓,着力营造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53件61人,其中,大要案48件53人;法院作出有效判决33件38人。依法查办了市人民医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原负责人呼某某侵吞新农合资金66余万元案,市电业综合公司原财务人员成某某挪用公款562余万元案,王曲乡财政所原副所长牛某某挪用公款376余万元案。深入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成功抓获被“天网”行动通缉的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原经理徐某某,我院被省院授予“追逃追赃先进单位”,两名干警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和受到省纪委通令嘉奖。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重点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7件14人,其中大案6件10人,科级干部3人;法院作出有效判决4件10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原局长王某某滥用职权案,市粮食局原局长王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王曲乡财政所原所长李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五年来,共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26次,受教育人数7950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954次;开展案例分析35件次;预防调查25件次。组织撰写的新农合领域专项预防调查报告被评为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结合预防调查,向调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0份,推动有关单位建立各类制度7项。其中,推动市电业公司实行网卡付费机制,从制度上杜绝了收费人员挪用公款现象。拍摄的廉政公益广告宣传片在河南电视台多个频道播出,创作的廉政海报被推荐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廉政海报并在全省进行展示。院预防部门被省院评为“优秀基层院预防部门”。
六、坚持固本强基,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强化自身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强化“四个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准则》《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等活动,增强干警守规矩明纪律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的意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打牢全面从严治检制度根基。
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广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及对修改后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89人次,2名干警在省院组织的比赛中荣获“全省民行检察业务标兵”和“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称号。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清理整治司法不规范现象,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积极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善队伍结构,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检察人员。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31名年富力强的干警通过公开竞争上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提升检务保障水平,投资60余万元对检察专网进行升级改造,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认证。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院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院35人参加检察官入额考试。召开入额选任动员大会,公开、公正对入额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遴选员额内检察官27名。下一步,将在省、市院的统一指导安排下,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
七、坚持接受监督,公开检务,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以检务公开促进规范执法、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形象。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情况、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建立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系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在职务犯罪侦防部门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让严格规范司法成为一种自觉和行为习惯。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和内部制约,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不断扩大监督渠道。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57件,公开法律文书481篇。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3件,发表各类检察宣传文章712篇。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的基础上,开通沁阳检察手机报,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等发送检察新闻资讯,打造检务公开新平台。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检察院单项工作创新不断,整体工作亮点纷呈,始终保持全面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先后有15项工作、11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荣誉,36项工作、70名干警荣获焦作市级荣誉,顺利通过最高检对我院“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的验收,被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才能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只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在同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中彰显检察工作价值;只有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只有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才能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只有建立完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才能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创优争先。
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服务保障三项重点工作等方面,谋划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够实,效果还不够好。二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特别是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还比较滞后,队伍素质建设尤其是专业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四是检务保障工作尤其是信息化建设还比较落后,智慧检务体系需要加快建立。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市七次党代会提出了“争先进位,再创辉煌,力争三年拼进全省前十强”的奋斗目标。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关键之年。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握法律监督这一主责和主业,坚持党建统领全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服务转型发展,为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积极创建“六型”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在国家监察体制推进到我市之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为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落实到位。把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与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慎用法律强制措施,提高护航经济发展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平安沁阳建设。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严厉打击暴恐、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新型网络诈骗、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等。认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监督工作,拓展监督领域,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质效,推动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
五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监督执纪,推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正规化分类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注重严格规范司法,将司法办案与规范司法同步推进、同步提升。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积极主动改进检察工作,用真诚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务实的作风赢得社会各界认可。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焦作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撸起袖子加油干,自我加压求发展,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沁阳拼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沁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3月5日印发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3月7日)》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iaozuo.yuduxx.com/qinyang/581160.html,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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