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8 11:28 我要投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焦作市委回复时间:2013-08-15 08:48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武陟县委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网民反映事件的当事人为武陟县龙泉街道办事处(原龙源镇)西马曲村村民王某,王某于2001年租用该村朝阳二街路南一块土地,租赁期限35年(2001年10月1日至2036年9月30日)。双方约定,若王某逾期不交土地租赁费,视为自行终止协议,土地由西马曲村委收回。王某的土地租赁费交至2010年10月5日后,未再交纳租赁费。依据双方租地协议,该地使用权从2010年10月6日后应收归西马曲村委会集体所有。2011年7月27日,省政府下发《关于武陟县2010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1〕885号)文件,同意将西马曲村11.1626公顷的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含王某原租赁土地)。2012年6月,武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武陟亿森公司通过竞标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由于王某在租地期间,未经西马曲村委会同意及城建等部门批准,私自搭建了简易停车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停车场等建筑系违法占地建筑,应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但是直到武陟亿森公司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该停车场等违法建筑尚未拆除。2012年11月6日,武陟亿森公司根据工期需要,对停车场等地面附属物进行了清理。此后,由于双方对地面附属物补偿争议较大,王某一方出现了阻碍施工情况,最终导致打架事件的发生。目前,双方打架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处理情况及下步措施
双方发生争执后,龙泉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王某与武陟亿森公司就双方存在的意见分歧进行沟通、调解,至今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下一步,龙泉街道办事处将积极与双方协调,力争使双方早日达成一致意见。
《焦作市武陟县政府打击房屋拆迁有作为》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iaozuo.yuduxx.com/wuzhi/10634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